莺莺的女儿只有个小名,唤做晴晴。容貌随了她母亲和父亲的优点,生得素净可爱。
她性格活泼,总不拘在家中,喜欢在外头逛逛。
莺莺也只有这一个女儿,自然也不会管束太多。既然她喜欢,便也由着她的性子去了。
问题,就出在这里。
晴晴背着她娘亲去了十五的花灯节,正好撞上了当地的地痞流氓,被这叫做赵强的流氓一眼相中,想要讨来做个媳妇。
这流氓虽说不是个好人,可自认为是颇有几分风度的,故带着媒人和聘礼,浩浩荡荡的去了莺莺家中。
莺莺当然不会愿意将自己的女儿许配给这种人家。
赵强是什么人?
是地痞,是流氓,总之不会是什么良人,也不会是什么值得托付的人。
莺莺将媒人和赵强统统赶出了门外,并且不许他们再次提起这件事。
可流氓,又怎么会管她们愿不愿意?
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莺莺想想,竟一咬牙,丢掉自己的屋,盘点好自己这些年的积蓄,带着晴晴离开了这里。
她知道自己孤儿寡母,留在这里赵强定不会善罢甘休,不如远走,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莺莺的想法是对的。
她后来听人说,赵强在发觉她们母女离开后,气得一把火烧掉了她们的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