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官,下午好,这是近期需要您确认的文件。]
[首四区工商新颁布商行法–待接收]
[首四区新–对政法人员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版稿7–待接收]
[首314计划修改意见–待接收]
[第二个文件如果您有别的意见,麻烦告知我,我传达您的意思给邱长官,便于做出调整【微笑】]
我:[好的,谢谢]
他:[这是我应该做的,您早些休息]
我一一接收文件,按照他发来的顺序粗略看了一遍。
首先是区域商行法,由我现在的大领导尤裘高一手推进的,他在商央局里有人,叫林特谦,关系还不算浅,表舅舅和表侄子的关系。
林特谦我也见过,文气,戴着眼镜,第一眼叫人觉得是个高知分子,不过和我没什么太大交集,背景够硬,林家独苗,生意做得不错,公司蒸蒸日上。
这个商行法的存在就因为这层关系更有意思了,核心内容是凡非政统占比大于40%的企业参加政统负责监督的工程项目都需要递交企业内部资料以及项目预备方案至法部,由法部初审确认,再递至政统局终审。
明儿着给关系户开绿灯,偏偏尤裘高在四区的底气就是足,他在首总政里还有个靠背,京四区的人把他当中年太子爷。
不怕肥肉吃多了脂肪厚,引人注目。
我又看了那个对政法人员的新要求,来来回回就那么些话,这文件每年一发,我没在意,又看了314计划书。
如果说这三个文件里有哪一个对我来说最重要,那一定是314了。